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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帐式国债-交易注意事项

作者:国债  更新:2006-4-2

注意事项

(1)记帐式国债的交易方式与股票交易相同,成交后债权的增减均相应记录在其“证券帐户”或“基金帐户”内;无记名国债在卖出交易前,投资者必须将无记名国债拿到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托管手续,然后在其所指定的证券商处进行交易。买入无记名国债后,投资者需要时,可通过在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提取实物券手续。

(2)国债现货交易以“手”为单位,一手等于1000元面值。国债现货交易,每笔申报以一手为最小单位,每笔申报以不得超过一万手为最大单位,国债现货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额。

(3)国债现货交易实行“T+1”资金清算,投资者与所指定的证券商在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办理交割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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